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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生命至上,全民消防

2014年02月17日 17:32:25 访问量:823

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

生命至上,全民消防

 

1.     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,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
报警时要说清起火的具体地点、火势大小、有无人员被困、报警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,最好能到就近路口指引消防队,帮助消防队找到起火源。千万不要谎报火警,那是违法的。

2.     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,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。

例如,有人堵塞消防通道,或违章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。

  3.不埋压、圈占、损坏、挪用、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。

  4.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
  5.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、吸烟。

6.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,遵守安全燃放规定。

不在加油站、高压电线、图书馆等建筑附近或阳台上燃放烟花,儿童燃放烟花时要有成年人陪护。

7.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。

家庭配备消防绳、灭火毯、防烟逃生面罩、手电筒等必要的消防器材,农村家庭配备水缸、水桶、消防沙箱、铁锹等。

  8.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,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,及时检查、消除火灾隐患。

  9.室内装修装饰不采用易燃材料。

  10.正确使用电器设备,不乱接电源线,不超负荷用电,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,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。

  11.正确使用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,发现燃气泄漏,要迅速关阀门、打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同时,切忌不要在现场拨打电话。

  12.教育儿童不玩火,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。

  13.不占用、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,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。

  14.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,不乱扔烟头。

  15.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。

  16.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,记住疏散方向。

  17.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,迅速正确逃生,不贪恋财物、不乘坐电梯、不盲目跳楼。

  18.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,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,捂住口鼻,弯腰低姿前行。

  19.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,压灭火苗。

  20.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,挥动颜色鲜艳的衣物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。

编辑:王永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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