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通 知

通 知

2013年10月15日 17:45:54 访问量:970

   

 

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能力建设的意见》、省教育厅《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“珍爱生命,规避危险”安全能力建设的设施方案》和市局制定的相关细则,结合我校实际,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,防止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,经学校政教处和安全处商讨,校委会批准,特下发此通知:

1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严禁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,外来车辆可停靠在校门外临时停车点。

2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本校教职员工车辆,请停靠在规划好的停车位上(在摄像头监控范围内)。

3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给食堂、超市送货的车辆必须按规定时段进出校园。

4、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严禁在校园内练车。

    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全处  政教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3-10-12

编辑:王永红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山西省忻州市第十一中学校 特此声明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 ICP证 京ICP备13002626号-8 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
联系地址:忻州市和平西路 晋ICP备09009755号
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